| 关于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证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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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8 08:08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尊敬的境内外客商、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证件管理工作,确保第二届中部博览会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于2007年3月19日,以中博会组秘[2007]50号发了《关于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证件及活动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境外客商、各友好单位组团、新闻媒体申报证件事宜
1、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境外客商报名,可通过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网的客商报名处报名(http://expocentralchina.mofcom.gov.cn)。
2、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境外团组,请尽快落实并向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邀商联络部提交团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其证件由邀请单位或组委会秘书处指定的对口接待单位代为领取。
3、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展览的境外企业或组织单位不含香港贸发局、澳门贸促局,请尽快向组委会秘书处展务部提交参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相片,由展务部通过网上统一申报参展证并领取发放。
4、受邀请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境外媒体,请尽快向组委会秘书处宣传推广部提交姓名、单位、职务、相片,由宣传推广部通过网上统一申报记者证并领取发放。
5、境外参会团组申报证件的截止时间为4月21日
6、已经在网上申报的境外客商从4月22日起在河南饭店院内会议室或2号楼3406房(电话:0371-66763406)领取有关证件。
7、未在网上报名的境外其他参会客商,凭本人护照、回乡证、台胞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名片到组委会秘书处会务接待部证件组办理有关证件(4月21日起在河南饭店2号楼3408房、电话:0371-66763408)。
二、国内客商、有关单位申报证件的有关事宜
1、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境内企业和客商证件申报。境内企业和客商可向属地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团的单位报名,由组团单位审核,证件专办员通过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网申报办证并统一领取发放。
2、参展证:按照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展务部和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参展人员按每一个标准摊位3人报名。组委会秘书处会务接待部已按展位图在网上分配了数量(中部六省在网上的参展证数量包含一层和二层展区摊位数量),请具体组展单位尽快通过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网申报办参展证(姓名、单位、职务、相片),参展证由组委会秘书处展务部统一领取发放。
3、记者证:受邀请参加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国内有关新闻媒体记者,请尽快向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宣传推广部提交姓名、单位、职务和相片,由组委会秘书处宣传推广部通过网上统一申报记者证并领取发放。
4、工作证:网上分配的工作证一律是B类。
5、国内各有关单位网上申报证件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6、河南省各有关单位申报证件,按第二届中部博览会河南省筹委会的有关规定申报。
三、其他有关事宜
1、为了准确、有序地发放各类证件,请还未落实证件办理联络人的单位尽快提供证件联络人名单(需注明姓名、职务、电子邮件、手机、电话),以便告知网上报名工作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为其打开用户权限(请及时更改密码,以防流失)。
2、各参会单位、团组请从4月22 日起在郑州市河南饭店大厅报到,在河南饭店院内会议室或2号楼3406房领取有关证件。(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金水大道交叉口;电话:0371-66763406)
3、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各种证件不得转借、变卖、涂改,如有丢失或更换,请及时报告所在代表团,由所在单位、团组的证件专办员到会务接待部证件组补办、更换有关证件。
4、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安全保卫部为维持大会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必要时可停止持证件人员和车辆进入大会活动场所。
二0 0七年四月十六日 |